宏景名厦业主五年住房突遭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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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记者 山木 文/图
2007年年底,张伟真接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他的六套房产即将要拍卖。张伟真一下子慌了,急忙拨打本报维权热线0731-4839110。
200万房款可能打水漂
2002年,宏景名厦刚竣工,因开发商湖南宏基房地产公司欠张伟真工程款200余万元,便将长沙宏景名厦0219号等6套住房抵押给了张伟真,并于2002年10月9日和2003年11月18日分两次签署了6套住房的购房合同,随后,开发商替张伟真在银行办理了按揭手续。
“房款的首付我已全部付清,正在银行办理按揭,每次催开发商办房产证,开发商都说正在办理……”张伟真表示,“我根本就没想过他们会玩花样,银行房贷按揭很快办了下来,每月我都去存钱还贷,我想银行一定五证齐全才能放贷,肯定没有问题,便没放在心上。”
没想到2007年11月,事情突然发生变故,“我竟然收到法院通知,我住了5年的房子近期内将被拍卖还债。这下急得我吃不下睡不着,找开发商他们不管,找法院,我们缺乏房产证,难道我就这么钱房两失?我的损失怎么办?”张伟真焦急地问。
随后,张伟真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得知,原来开发商湖南宏基房地产公司与湖南英博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早有债务纠纷。2002年,英博公司起诉宏基公司,当年10月,法院便冻结了宏景名厦30余套房屋,以偿还债务。
张伟真认为自己办理了银行按揭,实际上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首付款,并已经占有该房屋,自己没有过错,法院不该冻结自己的房子。无独有偶,长沙市民郑向南,也和张伟真有着同样遭遇。
房子早已被法院冻结
2007年12月28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负责此次房产拍卖的湖南赛德拍卖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胡姓拍卖师表示,张伟真、郑向南都是受害者,开发商湖南宏基房地产公司与湖南英博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早有债务纠纷,2002年10月法院便冻结宏景名厦30余套房屋。而张伟真、郑向南所购房屋便在这批冻结资产中。“因此5年来他们无法办理房产证。虽然张、向两位的购房合同先于冻结期,但在房产部门没有登记备案。《物权法》有规定,以房产部门登记为准,方才确权。”胡姓拍卖师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开发商湖南宏基房地产公司。公司法律顾问贺律师承认,这一切都是宏基房地产公司的过错,宏基房地产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时,工作人员错误地把张伟真、郑向南的住房写进名单,这才导致法院冻结。
律师说法
业主可要求赔偿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林艳芳律师表示:张伟真作为购房者,对于所购商品的状况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有偿取得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我国法律对于房产规定了物权登记制度,张伟真不能取得住房的所有权。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因此,张伟真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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