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并住了四年不知房产被抵押 业主已报案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居住了四年之久的房子,有一天,突然有人走进来要求您搬家,除了让您感觉对方莫名其妙之外,也许您还会想到“我会不会是被骗了?”这就是家住海口市长堤路鸿昌盛大厦9楼住户朱某夫妇近日遭遇的“怪事”。
业主:住了四年竟被叫搬家
8月20日上午,家住鸿昌盛大厦9楼的朱某家,突然有一名陌生人张某造访。朱某夫妇打开门后告诉陌生人:你走错门了。当朱某正准备关门时,这名自称张姓男子称:“没错,就是你们这家,这是别人抵押给我的房子。”
“什么?”朱某夫妇俩感到莫名其妙。接着,朱先生便向张某说:“这是我购买并居住了近四年的房子,怎么可能抵押给你呢,你搞错了吧?”这时,张某一本正经地对朱某夫妇俩说:“没错。”说着拿出一份写着梁某名字的“抵押证书”,并大声对两人下了最后通碟:限期搬家。
报案:美兰警方已受理此案
购买并居住了四年的房子,怎么会一夜间无端被别人抵押出去了?思前想后,朱某夫妇俩最终想到了房子的开发商,于是两人赶紧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报案。
8月23日,记者在朱某出示的案件受理回执单上看到,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经侦大队将朱某的报案列为:涉嫌合同诈骗。报案涉及金额16万元。
随后,朱某告诉记者,此次房产突然被开发商抵押给别人要求搬家的还有同一栋楼14楼的一名住户,他们的房产被开发商抵押出去,两住户却全然不知,直至受抵押人过来要求搬家,他们才如梦初醒。
那么,两业主的房产为何开发商要抵押给别人?对此,朱某说,他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以妻子之名,于2003年9月份一次性付款16万元(总房价20多万元)向海南鸿昌盛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的,双方当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为涉及到房产证问题,其它的四万多元要等房产证办下来再付。”朱某说,为房产证一事,从2004年底至目前,他与开发商还在诉讼阶段,法院还未最终定论,但令他们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诉讼期间房产却被开发商抵押给了别人。
开发商:房子确被公司抵押
业主购买的房子产权为业主所有,为何开发商要将业主的房子抵押出去?8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南鸿昌盛实业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该公司总经理王文昌告诉记者,之所以将9楼、14楼两位业主现在居住的房抵押出去,那是因为公司与别的公司存在债务,考虑到这两套房产为公司的房产,所以公司将其抵押,这并没有错。
王文昌说,两位业主在支付完首付之后,并没有结清房款,所以房产仍然是公司的。他说,目前该大厦42户业主当中已办出40个房产证,只有两户业主(即朱先生及14楼一业主)未办房产证。这两户业主之所以没有办下房产证,是业主自身原因造成。当初公司办证的时候,要求每位住户都要提供相关手续,以便公司办理免税手续(该楼为停缓建工程),然后再办房产证。但公司办出的房产证被朱先生说是假的,随后朱先生就房产证一事起诉了该公司,目前此案还在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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