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强行截车被轧死,司机被认定担主责 交通事故认定书民警名字是代签
□记者 温中豪
本报讯 “三男子拦车要钱,其中一人在追赶扒车时被车后轮轧死。我们本是受害者,但中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却认定我们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并逮捕了我儿子。
男子深夜拦车被轧死
去年12月8日晚,董永进的儿子董利源驾驶货车,和他一起到中牟县白沙镇一个板厂送石子。董永进说:“我们走到白沙镇前程村附近时,被三个男子拦住。其中一个男子拉开车门,卡住我儿子董利源的脖子说:‘想经常从这里过,拿500元保护费。’我赶紧给板厂老板打电话,他们见状骂骂咧咧离去。没多久,三个男子又驾车拦住我们。报警后民警开车过来,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三男子离去。”
董永进说:“我们把石子卸下后出厂门刚走20多米,又被那三个男子拦住。板厂老板认识那个叫小涛的男子,他把小涛拉到一旁,让我们快走,我们赶紧开车离去。第二天,我才知道,车轧住了小涛。”
车主不服警方认定
去年12月12日,中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警方认为董利源违反了《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0条第2款“大型货车必须具有符合标准的侧、后防护装置……”等三项规定,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认定董利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路小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之规定,认定路小涛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认定书签字也能代笔?
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签字的交通警察为“邵建安赵平安”,但邵建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说:“我不知道这事,可能是其他民警代签的。不知道谁签的。”
记者随后联系另一位签字者赵平安,但其手机无法接通。而办案民警韩智颖说:“这个事我不清楚,你问问领导。”
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说,如果董永进和目击证人所言属实,路小涛的追车、扒车行为,是导致其被车轧死的主要原因,应该对此事故负主要责任。而董利源车上防护设备不全,应该负次要责任。当事人如果对警方的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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