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14日电(记者王海鹰)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山东省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已经把文化发展目标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
2006年,山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604.4亿元。
山东省确定,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或超过1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或超过3%;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我国东部沿海文化产业高地和环渤海文化产业圈的重要支点。
为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山东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像重视经济工作那样重视文化工作,像重视物质文明建设那样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像重视做强经济硬实力那样重视做强文化软实力”,树立抓发展必须抓文化、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观念,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文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山东省提出,未来几年内要努力增加投入,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使文化建设的投入每年有较大增长。同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领域。
据了解,在山东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文化建设的考核权重占到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