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建议 可望进今年立法计划
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共收到社会各界提交的2008年度地方立法建议70件,其中9件可望在今年的立法工作中被采纳。省工商局合同处提出的制定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的建议,有望进入省政府今年立法计划。
| |
去年8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2008年度地方立法建议。截至2007年10月8日,社会各界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交建议70件,经初步确认,21件可作为立法建议。这21件立法建议涉及社区管理、合同监督、药品监管、计划生育、民办教育、农民合作社、循环经济、中医药、城市湿地保护、艾滋病防治等方面。
链接
部分地方立法建议点击
主题:制定《四川省社区管理条例》
建议人:达县胡绪贵
建议内容:
暂住人口证由社区办理,公安部门负责查验管理;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民事、安全、治安等方面的备案登记问题;卫生监督管理等。
主题:制定《四川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条例》建议人:成都市和呈锴建议内容:
细化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条款,解决民办学校征地难、生源难、请求返款难等问题,将扶持与奖励政策进一步具体化等。
主题:制定四川省合同监督法规建议人:省工商局合同处
建议内容:
合同法已实施8年,经验教训十分丰富,制定具体配套的地方法规对于全面贯彻、准确执行合同法十分重要。外省已有18个地方制定合同监督管理法规或规章。 记者陈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