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月21日电 (包蹇 沈刚)今日召开的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透露:2007年,该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766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786件;受理一审民行案件1195件,审结1221件,同比分别上升29.89%和26.40%;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929件,并依法审查和执结161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8.06%;二审改判发回率仅为1.16%,行政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
会议要求,2008年,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注重依法保护诉权与制止滥用诉权相结合、常规案件依法受理与特殊案件审慎处理相结合、立案审查与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相结合。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新机制,努力实现立审对接、内外对接、程序对接、效力对接等“四个对接”。加大涉及民生的社会保障类、工伤认定类、社会救助类行政案件的受理力度,保护社会弱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新类型经济行政案件的受理力度,通过司法手段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加大涉及环保、节能减排等新类型行政案件的受理力度,引导、规范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职责。
去年以来,上海法院针对民生类行政案件不断涌现、维权类及公益类行政案件有所增加、经济类行政案件逐年增多、环保节能类行政案件初露端倪等特点,依法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当事人诉权。积极开展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工作,全年共有79件次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案件,同比增长216%;大力推进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工作,该报告得到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厅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向区、县政府及市府各机关作了转发;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案件协调和解两个主题,召开了第二届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论坛;针对房屋、规划等非诉行政执行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主动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就非诉执行问题进行专门研讨,并形成《关于房屋、规划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有效统一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衔接操作规范;对行政与民事关系交叉的案件,坚持“三个兼顾”,即在实体上,注意兼顾已生效民事判决的既判力,在程序上注意兼顾相关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进展,在法律适用上注意兼顾与民事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