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新政首日迎落户高峰 大学毕业先落户再就业
核心提示:
2008年1月20日,云南省户籍政策的分水岭。
通过在昆明购房满30万元,一次付款或对于不满30万元的房子,在拿到房产证后居住满5年等政策落户,也都将成为历史。而结婚投靠的“5年”期限等,父母投靠的年龄限制,也将在此次改革中一一“解禁”。
新政策正以其人性化与更宽松的条件在春城吹遍户改的春风。
昨天(1月21日)上午10点多,大观楼派出所与往日的冷清不同,户政办理大厅从开门办公起,就迎来几十名前来办事的市民,绝大多数人都冲着落户而来。此时,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办证窗口和昆明市各个派出所的办证大厅也排起长队……原定于20日起开始施行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由于碰上周末,户籍窗口休假,于昨天正式迎来第一个市民落户高峰。
昨天,时报记者兵分多路,抵达昆明市各个户政窗口,通过前来落户的市民,了解到此次户籍改革的细则。
“这是我的房产证,请帮我看看要怎么才能落户?”……为方便群众,在昆明市便民服务中心,尽管市民按序抽号排队,对号咨询及办理,但每个窗口仍被围得水泄不通。
张女士一大早从阿拉乡赶过来,她在官渡区的窗口领取《申请表》后,边填写边告诉记者:“现在政策真好,我儿媳嫁过来4年多了,孙子都3岁了,可户口一直没落,现在取消了5年婚龄限制,她马上就可以从四川把户口落在我们家了,方便多了。”
前来办理手续的市民中,大多还是新购房及二手房落户的问题,其次是父母儿女的投靠问题。民警不仅一一详解和办理手续,也尽力为市民想办法。家住丰宁小区的李女士讲出最近一段时间的“困惑”:“我2005年6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2007年11月回家后,却因半年内办不到身份证及落不了户口,无法找到工作,我该怎么办?”五华区一名户籍民警立即给李女士所属辖区的派出所民警打电话询问,并把李女士的情况反馈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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