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覆海 实习生葛红普通讯员马素谦王家平)山东省济南章丘市总工会以保障职工权利为抓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以完善运转机制为保障,在全市推行了职工诉求代理工作制,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已经成功代理职工诉求82项,涉及职工3000余人。
据介绍,章丘市总工会推行的职工诉求代理制,是围绕企业改革、劳动就业等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由工会出面代理职工表达诉求,依法、合理、有序地维护职工权益,化解职工群体性事件,使职工上访由自发无序变为依法有序,把大量问题化解在基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该市总要求,在受理职工诉求后,一般诉求事项在60日内办结。职工诉求代理办结后,工会在7个工作日内向职工反馈办理结果。不报、迟报、瞒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和重大职工诉求信息,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在市总的积极推动下,该市高度重视职工诉求代理工作,成立了由市委分管书记任组长,市总工会、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总工会牵头落实。为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该市按照“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的职责范围、办事程序、目标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了市、乡镇街道(系统、企业)及基层三级工会代理网络,明确了各级工会组织的职责,达到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个个有担子”的目标。市总工会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了一线,措施落实到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为营造人人关注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的浓厚氛围,市总工会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召开座谈会、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职工诉求代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全市基层工会干部进行了培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另外,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普及力度,提高广大职工通过合理的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