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连视窗2月16日电 (记者王金海、张世安)从大连市中山区昨天召开的2008年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区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失业人员创业,鼓励创业人员带动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今后,中山区失业人员创业成功即可获得区政府2000元奖励,创业带头人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即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元至1000元。
奖励办法具体包括:凡中山区辖区持有《失业证》的失业人员,在2008年度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从事其他形式的自主创业并有承包或租赁合同的创业人员,既可一次性获得奖励2000元。创业后吸纳一个或一个以上持有《失业证》的中山区失业人员就业,并与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有工作岗位、领取工资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带头人每吸纳一个失业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至1000元。
同时,中山区将积极发挥66个就业、创业、培训“三大基地”的联动和示范作用,努力为创业和就业创造条件,完善了区、街、社区三级再就业管理服务网络。通过订单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等形式,实现了用人单位、培训学校和技能人才的有效对接,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稳定就业率都明显提高。今年,中山区在出台《中山区扶持创业奖励办法》的基础上,还将开展专业化、个性化创业咨询指导,实施创业带头人见习计划,建立创业培训与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创业孵化、后续扶持一条龙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