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
同时考虑信访户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 法院将开展调研 研究发放标准
本报讯(记者孙慧丽)本市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明确将信访案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也有望成为救助基金的发放对象。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本市将研究拓宽司法救助的领域和范围。
北京市高院院长池强表示,为解决部分当事人的经济困难,本市将建立司法救助基金。
同时,明确将信访案件纳入救助范围,以彻底解决一批上访老案、难案。
池强强调,救助基金的发放,要统筹兼顾,既要依靠市级的救助基金,也要努力争取区县的救助基金;既要考虑信访老户,又要考虑到现案中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既要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又要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还要针对救助基金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等问题开展调研,切实解决救助基金使用中的问题;研究拓宽司法救助的领域和范围,完善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和标准。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本市法院将建立奥运期间立案工作机制,强化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奥运期间重点纠纷立案审查信息渠道畅通;加强与奥组委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涉奥案件稳妥及时处理。相关链接
根据以往外省一些地区,以及本市个别城区法院的做法,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司法救助制度是指法院允许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减轻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诉讼的制度。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救助制度是指对遭受损失,而又无法获得赔偿的受害人及家属,由法院拨付专款予以补偿的制度。
相关数字
记者获悉,2003年至2007年,本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680556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083.81亿元。案件与前5年相比,上升57.3%。
其中,审结民事案件1106122件,同比上升83.2%;审结行政案件22520件,占行政诉讼法实施17年来审结行政案件总数的60%;执结案件453385件,同比上升52.8%。
记者了解到,53%的民事案件和30%的行政案件是通过调解或协调解决结案的。
此外,本市法院系统内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法官的92%,居全国首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