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柱)国企老总的年薪该不该拿、该拿多少,四川的国企职工有表达意愿的权利。四川省国资委党委日前下发《四川省省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在国企老总绩效廉洁考核中,增加企业职工的民主参与权和决定权,考核总分的三成来自职工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民主测评。
四川是全国最早推行国企老总年薪制的省份之一。为了更有效地进行考核,四川在新出台的《考核办法》中规定,从今年起,在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建立绩廉考核相结合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今后省国资委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同时,将一并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
根据《考核办法》,考核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和组织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民主测评分占考核总分三成,对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评分占考核总分的七成。未达到相应分数的,将扣减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降低企业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等级。
四川省总工会分管民主管理的副主席张仕福表示,让职工直接参与对企业经营负责人的绩效廉洁考核,为体现企业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权利提供了一条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