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录过程中被拒录怎么办?
我们的原则是以最低的成本来争得最大的利益。所以,如果事先未能预防歧视,还可有如下选择:
4.1.
可以拿一些国家的法律和医学文件来力图说服公司(见本手册第一章),还可以把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报道和中央主管部门官员的发言(见本手册第八章),还可以把以往的典型维权案例报道打印下来拿给公司(见本手册第九章)。
在交涉时注意:要将交涉过程录音,保留录音证据。
4.2.
如果公司依然拒绝录取,可以和对方谈判索取补偿。补偿包括违约金(如果事先有约定的话)、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失三部分。精神损失补偿的金额应不少于三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大公司、跨国公司,精神损失的金额应不少于六个月的工资。补偿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转帐,但是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补偿协议。
4.3. 如果公司拒绝补偿,可以起诉公司。
肝胆相照论坛和北京益仁平中心等公益机构可以协助受到歧视的乙肝携带者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3——10万元(联系电话:“爱肝连线”0371-67956079)。
目前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对乙肝携带者很有利。很多公司不敢和我们把官司打到底,通常会寻求赔偿、和解。那样的话,我们就不战而胜了。
2006年的发生在天津的乙肝携带者凌云(化名)起诉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的案子,就是成功的范例。官司立案后,被告的公司三番五次地联系凌云,希望和解。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凌云获得了两万元的赔偿。2007年以来,国家出台了许多保护乙肝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政策,政策环境比2006年更为有利。
而且,肝胆相照论坛和北京益仁平中心协助乙肝携带者打官司,会提供每人1000-5000元的资助;而且可以全权委托律师(或朋友、维权志愿者等)作为代理人代为起诉,根本不用乙肝携带者本人出面。这些方面,天津的案子做的都很成功。
而且,媒体报道都会使用化名,就连街坊邻居都不知道你在打官司。肝胆相照论坛和北京益仁平中心这几年协助了二十多起官司,没有发生过隐私曝光的事情。天津凌云的案子,很多媒体都报道了,但是使用的是五花八门的化名,而且凌云还在电视台做了很多节目,可是她的亲戚朋友都不知道他在打官司。
如果决定起诉,你需要做以下几件准备工作:
如果决定起诉,你需要做以下几件准备工作:
4.3.1.首先要取得证据。
文字证据最好,如果没有文字证据,录音证据也可以。
比如,对方通知你解除协议时,你把对方通知你的过程录音下来。如果当时没有录下来的话,你事后也可以自己多次去找他们,或给他们打电话,把过程录音下来。(用免提电话,以mp3录音,或使用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
录音四要点:
•录音时尽可能拨打对方公司的人事部门的办公电话,将电话总机的系统提示音也录下来,尽可能不打公司人事工作人员个人电话。
•要在录音中确认对方的身份,例如,如果是电话录音,你可以询问对方:“你是xx公司人力资源部的xx先生吗?”,如果对方回答“是的”,那就把他的身份确认下来了。
•要在录音中确认自己的身份,例如,如果是电话录音,你可以进行自我介绍:“我是xxx,是到你们xxx公司应聘的”。
•要确认对方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解除协议的。如果对方能够明确地告诉你,解除的原因是乙肝,取证就完成了。
录完之后,请整理成文字记录发给我们(标注录音的时间、地点、对话双方的身份、对话时对方的电话号码),并且把录音刻成光盘(一式三份),用于此后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详情请参加下面的电话录音文字记录示范。
如果决定起诉,你需要做以下几件准备工作:
4.3.1.首先要取得证据。
文字证据最好,如果没有文字证据,录音证据也可以。
比如,对方通知你解除协议时,你把对方通知你的过程录音下来。如果当时没有录下来的话,你事后也可以自己多次去找他们,或给他们打电话,把过程录音下来。(用免提电话,以mp3录音,或使用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
录音四要点:
•录音时尽可能拨打对方公司的人事部门的办公电话,将电话总机的系统提示音也录下来,尽可能不打公司人事工作人员个人电话。
•要在录音中确认对方的身份,例如,如果是电话录音,你可以询问对方:“你是xx公司人力资源部的xx先生吗?”,如果对方回答“是的”,那就把他的身份确认下来了。
•要在录音中确认自己的身份,例如,如果是电话录音,你可以进行自我介绍:“我是xxx,是到你们xxx公司应聘的”。
•要确认对方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解除协议的。如果对方能够明确地告诉你,解除的原因是乙肝,取证就完成了。
录完之后,请整理成文字记录发给我们(标注录音的时间、地点、对话双方的身份、对话时对方的电话号码),并且把录音刻成光盘(一式三份),用于此后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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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决定起诉,你需要做以下几件准备工作:
4.3.1.首先要取得证据。
文字证据最好,如果没有文字证据,录音证据也可以。
比如,对方通知你解除协议时,你把对方通知你的过程录音下来。如果当时没有录下来的话,你事后也可以自己多次去找他们,或给他们打电话,把过程录音下来。(用免提电话,以mp3录音,或使用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录音)
录音四要点:
•录音时尽可能拨打对方公司的人事部门的办公电话,将电话总机的系统提示音也录下来,尽可能不打公司人事工作人员个人电话。
•要在录音中确认对方的身份,例如,如果是电话录音,你可以询问对方:“你是xx公司人力资源部的xx先生吗?”,如果对方回答“是的”,那就把他的身份确认下来了。
•要在录音中确认自己的身份,例如,如果是电话录音,你可以进行自我介绍:“我是xxx,是到你们xxx公司应聘的”。
•要确认对方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解除协议的。如果对方能够明确地告诉你,解除的原因是乙肝,取证就完成了。
录完之后,请整理成文字记录发给我们(标注录音的时间、地点、对话双方的身份、对话时对方的电话号码),并且把录音刻成光盘(一式三份),用于此后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
详情请参加下面的电话录音文字记录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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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录音文字记录
录音时间:2007年1月26日
对话人:徐先生-原告,林小姐-富士康cmmsg人资处工作人员
对话内容:
总机系统提示音:你好富士康科技集团,请直拨分机号码或拨零
林:你好,人资
徐:请问是富士康cmmsg人资处的林小姐吗?
林:请问你是哪里?
徐:哦,我是徐**,就我昨天给你打过一次电话的,你记得吗?
林:我没有接到你的电话,请问你有什么问题啊?
徐:我昨天给你打过一次电话的,我不是在你们富士康那个内部体检中,检查出因为那个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吗?
林:嗯
徐:因为这样被你们富士康拒绝录用的
林:嗯,对。
徐:就因为这个原因,我感到挺失望的
林:那不好意思哦,上面已经确定了不合格,你好像已经好久了?怎么现在才打电话过来呢?
徐:不是,是因为昨天才通知的嘛
林:徐**是吗?体检不合格,这边就直接不录用了
徐:就因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是不是?
林:对对对
徐:嗯,是因为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具有那个传染性吗,是不是?
林:对对对
徐:就害怕因为在那个公用餐厅用餐?
林:都不可以进的,不管有没有传染性,好吧?
徐:哦,那好吧,谢谢你了。bye
4.3.2.请写一下你的经历,至少包括如下部分:
1).以往求学求职有没有遭受过歧视?
2).这次遭受歧视的详细过程;
3).自己的感想。
4.3.3.请收集整理一下被告企业的简介,背景介绍。
如需咨询具体准备工作,可以致电“爱肝连线”:0371-67956079
4.4起诉体检医院和卫生局
第一步:到当地卫生局投诉体检医院将体检结果告知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部卫生部2007年5月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
。该文件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注意保留投诉的证据,去投诉时可以现场录音,或要求卫生局书面签收投诉材料,或者使用特快专递(特快专递有签收凭据)。
第二步:如果卫生局不受理,或者在十五日之内没有任何书面答复,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卫生局行政不作为。
投诉信范文如下:
致xx市xx区卫生局关于对天津****体检中心的投诉信
投诉人:** 女,34,单位:**** 联系电话:137**** 住址:************
被投诉单位:****体检中心
事实与理由:
07年6月23日,我所在的****公司进行每年一次的福利体检,查出我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体检单位****体检中心直接将体检结果给了单位,现在几乎全单位的人都知道我携带乙肝病毒这件事。同事都疏远我,单位也决定让我在家休假三个月,这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伤害。遭受到了极大的歧视。
根据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5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中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体检中心擅自将体检报告给单位,没有注意保护我的隐私权,违反了(劳社部发[2007]16号)文件,并且直接导致我后来在单位遭受到的乙肝歧视,给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的痛苦,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请卫生局尽快处理隐私权事件,对该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分,并责令其向我赔礼道歉。
后附相关证据(复印件)。
此致
天津市xx区卫生局
投诉人: ***
年 月 日
附:证据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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