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跃东)3月10日,沈阳市召开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动员大会,市政府与各区(开发区)、县(市)政府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并邀请部分市民代表到现场予以监督。这标志着沈阳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据了解,沈阳市将用两年时间,投入36亿元资金,解决全市约12万余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总体提前一年实现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按照这一决策,沈阳市将于今年全部实现廉租住房和租赁货币补贴的应保尽保,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两年;同时全面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今年完成近三分之一,明年全部完成,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一年。
今年沈阳可建设完成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对全市所有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中孤、老、残疾、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的无房户实现应保尽保;将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1.46亿元,对全市所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全部启动3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底竣工115万平方米,明年竣工270万平方米,对全市所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7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沈阳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计划、统一标准、统一检查,各区(开发区)、县(市)具体组织实施,以需定建”的工作机制。签订责任状后,经过一个月的准备,工程将于4月10日全面开工,11月底前竣工;(下转4版)
(上接1版,)2009年竣工的保障性住房,要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2009年9月底前竣工。同时,市政府将以社会公示和全程监察为重点,制定各项工作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监察工作方案,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目前,全市各区(开发区)、县(市)已经落实了工作指标、保障对象、建设地块和工作方案。和平区拿出长白岛和胜利大街黄金地段的五块地块,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该区今年将投入19亿元,建设57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安置低收入家庭1.3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