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纳为了帮男友做生意,竟打起公款的主意。3月28日,女出纳蒋筱利因挪用公款罪被浙江省玉环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5年12月,玉环县沙门镇政府女出纳蒋筱利的男友叶继文因资金周转不灵,经常在蒋筱利面前唉声叹气,蒋筱利便擅自开取现金支票从镇政府的银行账户上取出10万元人民币,借给叶继文使用。
没过几天,蒋筱利再次从镇政府的银行账户上取出2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单位报销费用,剩下的10万元借给叶继文。2006年9月,蒋筱利觉得公款挪用的时间太长,遂又开出现金支票取出22万元,将其中的20万元用于归还原来挪用的公款,余下的2万元又借给叶继文。2007年上半年,叶继文归还了先后挪用的22万元公款。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07年下半年玉环县审计局开始调查此事,蒋筱利到玉环县检察院反贪局主动投案自首。(叶汾 林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