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细则有望出台
广东立法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将更重视社会领域立法
新快报讯 (记者 吴璇 通讯员 任宣)今年广东省“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人大代表建议广东省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细则。
立法计划安排41项目
据了解,立法计划草案共安排了41个项目,分为新制定项目、修改项目和预备项目三部分。其中,新制定项目包括6项: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广东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广东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广东省土地利用规划条例》、《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和《广东省企业职工民主管理》。
19个修改项目中,根据《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需要修改项目共7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广东省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以及《广东省渔港管理条例》。
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有3个议案、2个建议共51名代表提出要尽快制定《广东省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因此,今年将该项目增加为预备项目,并作为预备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有关单位正抓紧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交审议。
谢强华:法规案引导公众讨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昨日在会上表示,2008年的立法重点将从偏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并重转变。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也表示,要着力加强以维护民权、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立法,把制度建设的重点逐步调整到社会领域上来,着力加强有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特殊群体利益、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立法。
谢强华还透露,今后对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案,除了在省人大网站刊登外,还要考虑在其他重要网站上刊登,并要对法规案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提示说明,引导公众讨论。
万庆良:立法需考虑执法成本
万庆良指出,立法应尽量减少设立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尤其是要注意防止一些行政部门以“内部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名义变相设立行政许可。
他还指出,立法还要考虑对实施相关法规或规章的行政成本,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包括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等方面进行预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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