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开始,江苏省启东市司法局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三色管理”:对一些刚刚开始接受社区矫正,人际关系复杂,现实表现差,重新犯罪可能较大的人员,列为红类人员,严加监管;对一些已经接受一段时间社区矫正,生活相对稳定,社会交往正常,认罪态度较好,重新犯罪可能不大的人员,列为黄类人员,正常监管;对一些初犯、过失犯或临近解矫,矫正表现好,重新犯罪概率较低的人员,列为绿类人员,宽松监管。
对同一名矫正对象,也根据其现实表现,实行红、黄、绿三色滚动管理,适时变更。据启东市司法局局长许瑞华介绍:这样做既解决了基层矫正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又突出了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管,改变了过去平均用力的情况,对矫正对象的监管更加科学。
为使“三色管理”模式真正落到实处,启东市司法局去年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首先发动基层矫正工作者在辖区内对矫正对象进行自查摸底,然后与检察院的相关数据对照核查,对基层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其严格整改,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的现象发生;在专项排查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总结,规范运作,并向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提出司法建议。该司法局主动与法院刑庭联系,协调对审判产生的矫正对象开展矫正教育一事,要求矫正对象在限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并遵守矫正规定。通过一系列措施,将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监管之中,为有效实施“三色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色管理”是针对矫正对象的一项管理模式,关键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建档工作。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的一个重要依据是矫正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只有细致认真、实事求是,才能确保监管效果。启东市司法局要求矫正工作者将矫正对象得到的表扬和处分以及日常表现情况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作为监管教育的依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他们还自主设计了《谈话笔录》、《外出务工申请书》、《保证书》、《担保书》、《村居证明》、《公益劳动统计表》、《矫正对象月考核表》等一系列表单,充实档案内容;同时将矫正对象报到、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每两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每月考核、请假审批等都记录在案,使每个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都有据可查。为提高建档的水平,他们去年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矫正对象档案评比活动,通过严格评选,奖励先进,使司法所人员分类做档更加规范。
“三色管理”使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在对严加监管的红类人员中,去年共行政处分了2名矫正对象,并按规定向市公安局提出给予矫正对象陆某某收监执行的建议,发挥了社区矫正的震慑力。
实行分类管理,使有限的社区矫正资源得到充分的发挥,为矫正对象制定了循序渐进的教育改造目标,有效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许瑞华 沈建新 汤水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