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靠贫民窟来解决城市化问题
作者: 郭松民
日前,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深圳演讲时提出,可以用设立贫民区的方式,来解决中国城市化过程中“那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的移民”的安居问题(4月14日中国新闻社)。
用“贫民区”而不是“贫民窟”,这体现了中国学者在遣词造句时的特殊智慧,那么两者的区别究竟在哪里呢?秦教授并没有解释,但综合他整篇的演讲来看,“区”就是“窟”,只不过听起来不那么刺耳罢了。
对贫民窟有一点感性认识的人都知道,各国的贫民窟无一例外地都是当地社会动乱的根源,是流行病的渊薮,是黄、赌、毒泛滥和黑社会控制的地盘,是正规的警治和法治社会不能建立的“化外之地”。任何一个城市的市长,都不会把自己城市有贫民窟作为比别人“高一头”的理由,相反,他们提起贫民窟来总是会满面羞惭,把它看成亟待治愈但又无法治愈的城市之癌。
也许有人会为秦教授辩解说,设立贫民窟是一种无奈之举,是为了让农民工能够以比较低的成本安顿下来。但在我看来,这一举措不仅没有改变城市对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反而把这种歧视更加制度化、合理化了。对于城市的雇主来说,由于无须考虑返乡的费用,他们甚至可以把农民工的工资压得更低,而城市的管理者也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不承担贫民窟居民的任何福利。
所以我认为,如果秦教授真的关心农民工的自由和福利的话,那首先就应该为农民工去争这样一种自由——免于堕入贫民窟的自由!这才是真正值得去争取的自由,要知道,一个人一旦堕入了贫民窟,则相当于被社会抛弃了,还有什么自由、福利可言呢?
从更加宏观的角度看,由于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用贫民窟来解决城市化问题,也是很难想象的。据学者温铁军统计,如果按国际惯例,把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并且从事的是非农职业的人都统计为城市人口的话,则中国已经有了全世界最大规模的城市人口。假如按照南亚或拉美的比例,有一半左右的城市人口是住在贫民窟的话,那这个数字将是三亿多人。在如此规模的贫民窟里,我们看到的可能不是自由和福利,而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
长远来看,中国的城市化还是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是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既定方针,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使农民在农村也能过上一种富足安适的生活,这不仅为中华民族未来的粮食安全投资,也是为了增强农民工在城市的谈判地位,使他们可以选择不去贫民窟;二是给每一个愿意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以同等的国民待遇,提高工资占GDP的比例,使他们能够在城市里过上一种有基本尊严的生活——至于贫民窟,就还是让它留在国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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