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目前山东省针对高等学校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山东省将全面查清经营性资产现状,并建立规范的监管体系,以防止滋生“小金库”和堵塞财务管理漏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本次经营性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清查的范围是:高校用于承包经营和出租、出借的各类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学校附属的具有营业执照的非独立法人经济实体,学校全资或对外投资合作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校办企业或控股、参股的股份公司。
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在清查报告中予以说明,在2007年资产清查核实中经财政部门批准核销的资产、学校后勤的学生食堂、澡堂、学生公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记者 王振国)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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