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李国英
通讯员段成钢报道 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通知标志着部门预案正式提升为政府专项预案。
政府专项预案由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预案管理等八大部分组成,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预案要求成立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省气象局局长、省政府应急办等担任副总指挥。省气象局、省政府应急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军区、武警总队等23个行业和厅局领导为成员,并对这些行业和厅局制定了应急职责。如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预案还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成立相应的分级应急指挥机构。
该预案按照暴雨、降雪、寒潮等12种气象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及范围,分别从轻到重设定为蓝、黄、橙、红等4个响应等级。譬如最轻的四级暴雨预警(蓝色),规定为在一个或多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预报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一个以上县(市、区)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可能(或已经)引发洪水、农村内涝、城市积涝、小型地质灾害、主要河流堤防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1至2人、受伤30人以下;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1000间以下的,由涉及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级别预警。
(责任编辑:车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