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期将公布实施
本报讯 (记者 王丽) 重大突发事件来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肩负重大责任。我省组织系统制定首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近期将正式公布实施。
根据《陕西省组织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对突发事件引起的领导干部伤损减员,可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名并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先期配备到位,随后履行研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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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驾驭和决断能力,带领干部群众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应破格使用。对未按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或未履行好职责的,要依据有关党纪政纪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散布谣言、干扰破坏应急救灾的领导干部,要及时严肃处理;对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软弱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及时果断进行调整;对临危退缩、失职渎职、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应急救灾专项资金和物资的干部,要从严从重进行组织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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