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苏
6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区委、区政府在和平街道办事处举行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参与大调解机制诉调对接工作启动仪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徐州市法院院长李后龙、泉山区区委书记董锋参加启动仪式并为10个街道办事处诉调对接调解室授牌,同时为57名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证书和法律工具书。
这是泉山区充分调动各种社会组织和团体的资源优势,有效化解各类民事纠纷,落实工青妇组织联动,全面构建多元化大调解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和依法治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泉山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泉山”、“法治泉山”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形成了在组织上建立党委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在理念上坚持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工作方式上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功能作用,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行政调解为补充和司法审判为保障的纠纷解决体系。
为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等民事纠纷,充分发挥民调组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促进诉讼调解与大调解的有机衔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泉山区区委、区政府成立了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由总工会、团委、妇联选派人员联合办公的诉调对接调解室,分别出台了工会、团委、妇联诉调对接调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和青少年维权等方面的案件调解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工会、团委、妇联诉调对接调解工作职责。区总工会在各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室,主要负责受理所属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区团委在各街道设立的青少年维权调解室,主要受理所属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未成年人保护纠纷;区妇联在各街道设立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主要受理所属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婚姻家庭纠纷。工会、团委、妇联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的诉调对接调解室的调解工作与法院调解、司法调解和劳动保障部门调解相互衔接,优势互补,并由此构建相互联动、多元化的大调解格局。
实施细则规定,诉调对接调解室调解案件时,应遵守有关履行职责的规定,保持中立地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的隐私和其他不愿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向法院出具调解终结书,并将调解笔录等调解期间形成的相关材料一并移交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并制作民事调解书。
工会、团委、妇联向各街道办事处诉调对接调解室选派的特邀调解员,由法院会同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共同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实行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以调动特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诉调对接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将大量的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诉调对接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赵克 李彩虹 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