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我不想做更多解释,我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法官能从轻判罚。”这名曾经叱咤商界的女强人昨天在南开区法院受审时后悔莫及。她因为使用伪造材料骗取银行贷款、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4497万余元巨额损失和虚报注册资本1.3亿余元而被提起公诉。
2005年4月,女老板宋某在通过一家公司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与男子张某相识。宋某认为张某是个能人,将其聘到自己公司担任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
2005年6月,宋某伙同张某以虚报注册资本成立的一家公司为贷款企业,以宋某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为担保企业,之后使用假冒的股东会协议等虚假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张某向银行提交了伪造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及虚假的公司财务报表,并夸大公司生产经营实力,骗取了银行信贷人员的信任。同年9月29日,银行在与宋某公司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后,将人民币2000万元划入宋某公司的账户内。2006年8月,宋某向另一家公司借款2000万元,然后将贷款偿还。
此后,宋某公司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在此过程中,他们除再次向银行提供过去的虚假资料外,张某还向银行提供了其篡改的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宋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伪造的购买机器设备的发票,骗取银行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这笔钱被宋某等用于归还债务,至今未能偿还。2006年2月至10月,宋某、张某等人还使用相同方法从另外三家银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在整个骗贷过程中,宋某等人共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4497万余元。其中一起,宋某等人在骗取某银行贷款近700万元后,将其中500万元通过一家投资咨询服务公司“高利放贷”给一些公司和个人,现该款已无法收回,致使银行蒙受巨大损失。
除了被指控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之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宋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2005年6月22日,宋某为了购买土地,指使手下伪造银行询证函,并使用伪造的银行对账单、现金缴款单,骗取了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的信任,使该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宋某据此到有关部门将其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并办理了营业执照。
此外,宋某还三次为其实际控制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在整个虚报过程中,宋某共虚报资本1.3亿余元。
在庭审过程中,宋某和张某均表示认罪服法,希望法庭能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本案法官表示将择期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记者 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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