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6月29日,江苏如皋市一食品有限公司首批137名下岗职工都拿到了人均6000元的经济补偿金。不少人手捧补偿金激动地说:“多亏了法律援助我们才能顺利拿到这笔钱呀!”
如皋市困难群众基数大,每年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约1000余件,而每年实际提供法律援助的量只有需求总数的五分之一。
为此,如皋市将司法救助列入今年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坚持统一、规范、协调、高效的原则,建立完善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人身安全保障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等四项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为确保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由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逐年递增,今年落实了200万元启动资金,用于法律援助、执行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刑事案件受害人临时生活救助。今年51岁的季邦强原在一烟花厂上班,2001年7月一起爆炸事故将其炸得面目全非,失去劳动能力。2005年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烟花厂赔偿季邦强30余万元,然而因烟花厂已破产暂时没有能力拿出这笔巨额赔偿金,法院多次执行无果。季邦强新疆籍的老婆不堪生活之苦跑回了老家,其二女儿上学急需学费,法院在调查证实后,迅速批准了其司法救助申请,拨付5000元司法救助金,为其解了燃眉之急。
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确保生活贫困的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基本医疗和生活有保障,是司法救助工作的基本目标。2006年10月14日的傍晚,在上海轮胎橡胶集团(如皋)有限公司工作的朱杰驾驶二轮摩托下班回家,经过一正在施工路段时跌倒受伤。施工单位收工时将设有“前方正在施工,请绕道通行”的警示性标志撤走了,由于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导致朱杰驾车行驶过程中因施工路面与两侧存在落差而突然失控、跌倒,当场昏死过去,经多家医院全力抢救仍昏迷不醒,呈植物人状态。虽然朱杰用去的巨额医疗费已由所在单位报支,但朱杰的亲属认为,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路段上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施工单位未尽法定义务,应承担朱杰交通事故全部赔偿责任。2007年12月17日,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朱杰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组织了数次调解,但双方终因调解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07年12月24日,一纸诉状递至如皋市人民法院,法律援助中心代理朱杰把海门市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2008年5月20日,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协议:被告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原告30万元赔偿金。
随着外来农业人口流动创业者逐渐增多,该市制订了“优先接待、简化手续、应援尽援”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南充市一名来如打工的厨师,因家里房屋受到地震损害严重,急需回家探望,在向老板提出请假遭到拒绝后,该农民工要求辞职,但老板拒不退还当初招工时非法收取的3500元押金,双方因此发生殴打。该农民工情急之下来到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救助,但没有携带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人员认为事态严重,如不及时处理,双方矛盾将会激化,更不利于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故对本案件予以先行受理,事后补齐相关材料。经多次协调,老板最终同意将3500元押金全额退还,该民工终于顺利返回老家。
为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皋市今年提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南通夺第一,全省争一流,国家创品牌”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三五”工程:即全市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0个、办理援助案件500件以上、受援人数达5000人以上。目前,该市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63家,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57起,受救助群众达2930余人,救助金额91万元,司法救助工作机制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
(陈 洪 陈晓岚 万有富)
(如皋供稿)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