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6日电 (记者车宏亮)根据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境内即将实行暂住证“一证通”制度,今后在江苏省范围内打工的流动人口申领到首张暂住证后,就可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如变更暂住地,只需持原证到新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核验合格即可。
据了解,暂住证是流动人口在江苏省范围内找工作、办保险,并享受政府相关保障的前提条件之一。按照原来的做法,流动人口在变更暂住地时必须到新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就收费、转迁等“一证通”制度的具体实施措施作进一步细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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