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孙长江,辽沈律师界的人们大多熟知。这不仅仅因为他曾帮助当事人打赢了很多难打赢的“硬案”,也不仅仅因为他曾在合同书上只纠正十几个字就为一家国内企业挽回了1500万元的损失,而更是因为他刚直诚信、品行端正,是一个勇于奉献、为百姓维权的好律师。
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资深法律专家,孙长江从来不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有些看起来没“油水”的案子,甚至连普通律师都不愿接手,但孙长江宁可一分钱不要也接。锦州一个年仅6岁的农村孩子因一场车祸而终身残疾,肇事者拒不赔偿,孩子家里已经没钱再打官司。孙长江知道后,除了捐款帮孩子治病,还到锦州为孩子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像这样进行无偿法律援助的案件,孙长江已承办过36起。
孙长江认为,作为律师必须刚直诚信。一次,他当山东某企业代理人,起诉另一家公司欠货款。被告人通过朋友找到他,称“你不代理这案子,原告给你多少钱,我加三倍给你”。孙长江一口回绝。被告人又威胁他:“你不退出这个案子,让你全家不得安宁”。孙长江没有丝毫妥协。后来,被告人不但如数给付欠款,还表示以后打官司也找孙长江。
从业20年,孙长江曾获数十项荣誉称号,包括沈阳首届消费维权新闻人物奖,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省、市“十佳律师”等。本报主任记者伏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