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经理称物有所值,业主抱怨无法接受,市物价局称属市场定价
本报讯(记者/赵佳月)一个车位75万元!这不是天方夜谭。昨日作为号称“中国十大超级豪宅”之一的广州金海湾推出的车位便攀上此高价。有业主对此“昂贵”的车位表示质疑,但是开发商表示他们贵得有道理。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对于楼盘车位的售价,如同房价一样,从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都是市场定价。
早在一个多星期前,金海湾开发商广州新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发函表示,该楼盘的60个车位将开始销售,昨日上午10时业主可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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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清晨,天色微亮,“门口便排了10多人等着咨询。”该楼盘销售经理李傅军介绍称,从10时开始,陆续赶来的业主有六七十人。
但在排队咨询的同时,却有自称是业主的读者致电报社质疑:凭什么一个车位的价格高过车子和房子?这位业主表示,广州楼市其他楼盘的车位,价格也不过在20万元左右,若说是豪宅,滨江东路上其他的楼盘,也很少会超过40万元的,“如此天价,我们无法接受!”
“(售价)75万的是独立车库。”金海湾销售经理李傅军向记者介绍了这一天价车位的情况,“我们会配备卷帘、遥控、灯光以及排气等各种配套设施,使得它物有所值。他同时透露,这样高价的车位也是应业主的需求推出的。
记者在金海湾的负一楼看到,一个靠墙的长方形车位,被开发商划成两个,成为“子母车位”,售价达70万元。“因为里面的一个车位相对较小,出车也困难,单独卖会比较困难。”与此同时,靠近电梯,宽2.5米、长5米的车位售价达60万元;而一些为“劳斯莱斯”加长车所设计的车位售价也要60万至70万元。“高价车位售给高价车,这些车主自己也会做选择的。”李经理介绍说。
但同时,李经理也坦然承认了他们所售车位价格略高于市场价,“但这也是面向我们的顾客所定的价。”
销售:我们并没有违反物权法 律师:《物权法》急需执行细则
■以案说法
金海湾销售经理李傅军表示,2004年金海湾的地下车位已经通过了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大确权。2004年后的一年间对业主提供免费停放,此后便以每月400元的月租租给业主。
“我们并没有违反物权法的规定,地下三层一共有400多个车位,整个小区共有业主328户,我们出售车位也是完全面向业主的”。之所以有业主表示不满,李傅军表示,如果业主不买车位,如果他们晚上回来晚了,我们无法保证他能在商业车位和临保车位找到泊车处。
同时李傅军认为,车位并未算入业主各家各户的公摊面积,大确权一旦下来,实际就表明了车位的所有权是开发商的,“那样我们完全有理由对外出售车位。当然我们出售也是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由于《物权法》对车位规定不太清晰,带来了实际操作中的困境。”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周亚波律师表示,物权法实施之后的几个大案几乎都围绕着车位问题展开。“对于权属归开发商所有的停车位,其收费标准和执行是否应该由政府介入?在业主委员会还没有产生的时候,业主所有的停车位其停车费怎么收取?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说到底,《物权法》急需一个执行细则。”赵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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