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加长货车在收费站附近试图左拐时,和后面的货车相撞发生车祸。
司机左拐的目的是想进入“逃费通道”。
此事发生在7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收费站附近。
就在这起离奇车祸发生的当天,湖北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内将以撤销104省道武汉市蔡甸区唐河收费站为试点,探索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撤并公路收费站,降低公众出行成本,解决债务和人员安置等问题。
收费站阻发展引来喊撤声 作为武汉最大的、也是目前惟一还在盈利的收费站,吴家山收费站由原来的经济助推器成为如今的“卡脖子”,迫使东西湖区国家级台商开发区内近300家企业外迁,而原因就在于一家企业每年要承担几十万元的过路费。
五花八门的逃费,也使该收费站收入逐年递减:2001年最高峰时曾达到1.09亿元,2006年是6575万元。收费站旁边有众多连通口,车辆可绕行农村公路避开收费站;曾有一段时间,当地有人贩卖如何绕道的“逃费图”。
而作为撤并试点的唐河收费站,情况也与此类似。统计显示:从实际征收情况来看,唐河收费站年通行收入在1200万元左右,而每年应付利息近2000万元左右,实际上该收费站是收不抵息的。一些当地车辆不愿交过路费强行冲岗的情况时常出现。
债务过重成回购最大难题 在今年湖北省的“人代会”上,武汉市蔡甸区区长谢宗孝表示:只要能撤除横在蔡甸区和中心城区的唐河收费站,蔡甸区财政愿意全额补偿相关方面。但这一建议没有通过。
武汉市东西湖区也曾多次向湖北省交通厅等主管部门协商撤除吴家山收费站,并表示该区政府财政愿意承担相关补偿。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达成可行性的方案。
据了解,债务繁重是目前撤并收费站的最大难题。统计显示,到去年底,湖北省普通公路收费站债务还有220亿元;武汉城市圈(指武汉及周边8个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内的39个收费站,还有债务95亿元。
就政府回购相关政策,记者多次提出申请采访湖北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他们以“目前政策尚不明了”为由,婉拒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到,目前政府回购的范围,只限于撤并普通公路上的收费站,并不包括经营性的公路收费站;今后武汉城市圈内要撤掉收费站必须由地方政府提出来。
今年,武汉要求撤并的收费站为:吴家山收费站、唐河收费站和府河收费站。
对于收费公路巨额债务如何偿还问题,在全国其他省份曾出现政府回购收费站“有心无力”的状况。2007年初,浙江省曾提出政府回购普通公路收费站,最终形成“普通公路不再收费,只有高速公路收费”的格局。而有关数据显示,到2004年6月底,浙江省收费公路尚有贷款余额约177亿元;对该省20个普通公路收费项目2003年度的财务收支审计,其中17个项目处于亏损运营状态。
回购成本应依法由多方承担 目前,收费公路在我国主要有两种形式: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
原交通部2006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控制二级公路的收费站数量。之后,很多省份开始探索“政府回购”方式撤并收费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守信认为,从理论上说,“政府回购”是一种市场化的方式,它是政府从交易对方那里按市场价有偿取得回购标的的权益。当无可比市场价时,回购价格通常通过资产(权益)评估确定。
他说,政府回购比较创新、务实的做法,是通过受让债务(地方政府的还贷)和承诺相关人员(收费站人员)安置的方式来取得收费公路的权益。
“政府回购说到底就是一种"出钱买路"的方式。”民盟武汉市委调研室主任秦英巍说,他曾多次组织调研武汉市区多家收费站,“撤并收费站的成本不应完全由政府承担,企业、收费站以及区级政府都要有所分担。”
据了解,目前收费公路建设项目大多通过银行贷款,并且多属中长期贷款,相关经营管理者所欠银行本息债务,具有较重的压力。
“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目前经营状况看,并不尽好,收不抵息不在少数。但银行商业化后,不宜采取行政手段要求银行减免债务,而应当按相关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杨守信说,“即使在政府回购时也应当遵循合同。不过,债务能否减免,可由银行、相关经营管理者以及政府回购方进行协商。”
“撤并收费站也要依法办事。具体怎么撤,人员如何安置,这些都需要考虑,不能一撤了之。”秦英巍说,“不过,撤并收费站是大趋势。毕竟设立收费站的目的是还贷,而不是赚钱!”
本报武汉7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