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27日电(记者凌军辉)江苏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将在省教育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中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意见》要求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影响重大的行政诉讼案件,教育厅领导将出庭应诉、答辩。
根据《意见》,江苏省教育厅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对负有执法职责的处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对执法成绩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意见》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江苏省教育厅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并把学法用法情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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