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远)今后,我省各级法院在重视刑事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同时,将更加重视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障,让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和全社会都能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
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省法院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依法保障刑事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有义务告知刑事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保证刑事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依法保障其询问权、举证权和质证权。对刑事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最大限度保障。二是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要努力争取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和社会捐助,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同时,通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其他方面的救助,保障其正常生活。比如,可以协调有关部门,为被害人及其家属办理低保、进敬老院等。三是加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有执行能力而逃避执行的被告人及相关人员,要加大打击力度,可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