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28日电 台湾“行政院”会上个月通过“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草案,明定一般公务员收受馈赠,不得超过新台币3,000元,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行政院”发言人史亚平表示,为了加强宣导,本周四的“行政院”会,将由“法务部长”王清峰提出报告,并且在院会后记者会向外界说明。
据中评社报道,“行政院”会日前也通过“法务部”提出的“中央廉政委员会设置要点”草案,在“行政院”成立“中央廉政委员会”,由“行政院”长刘兆玄担任召集人,王清峰担任执行长,每月集会一次,讨论廉政有关议案。刘兆玄强调,这是防堵贪腐的第一步,各“部会首长”应以身作则。
为落实马英九提出的廉政政策,“行政院”会通过“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草案。“法务部长”王清峰指出,这项规范的目的在于建构干净当局,做为所有公务人员、学校行政职人员及兼行政职的教师在饮宴应酬、收受礼物的遵循标准,将从8月1日开始施行。
“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明定,公务员如有利害关系人的赠礼,应予拒绝退还,如无利害关系或一般正常社交礼俗,也不得收受超过新台币3,000元赠礼,一年同一来源不得超过新台币10,000元;如超过3,000元,必须向政风单位登录,公务员遇有请托关说,必须在3日内向政风单位登陆,避免遭到物议。
这项草案明定,该规范同时明定公务员出席演讲、座谈、研习及评审,钟点费每小时不得超过新台币5,000元、领取稿费每千字不得超过新台币2,000元。对于外界质疑门槛太高,王清峰认为,台北市政府从2000年开始建立“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执行至今,并未有窒碍难行的情况,同时台北市政府还明定同一年度来自同一来源受赠财物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这项规范已有放宽。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