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8日讯购买房屋后,开发商却不依约办理房产证,90户业主为此告上了法院,而判决结果还将直接影响到其他千余户居民对此事的处理方式。为了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诉讼,对此案进行二审审理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全力进行了调解。
记者今天获悉,在90起案件顺利调解解决之后,小区其他千余户业主也已经主动与房地产公司相互配合化解了纠纷。
“多亏了法官,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房屋产权证,大家心里可算踏实了!”几经波折终于拿到房产证的小区业主韩先生激动地说。韩先生是90户起诉房地产公司的业主之一。2003年,韩先生等业主与房地产公司分别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公司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为此90户业主将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房地产公司在收到业主提交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全部材料后30日内及时办理,驳回了业主的其他诉讼请求。业主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作为二审法院的北京市一中院,在认真研究了案件相关材料后,发现该案的办理的确存在一定难度。原来,该小区总共有1000余户居民都存在没有按期取得产权证的问题。现在大多数业主还在观望这90起案件的审理结果,如果案件处理不妥,极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的诉讼。但是,在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证这个问题上,业主和房地产公司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而且,考虑到房地产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小区居民所提出的违约金要求,虽然每一户的违约金数额都只有1万元左右,但如果涉及整个小区1000余户,违约金总额将高达1000多万元。房地产公司如果因此出现经营恶化,业主利益也将遭受更大损失。
在进行了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法官决定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法官们对房地产公司和业主做了大量工作,进行大大小小的调解十余次,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终于,房地产公司率先作出让步,主动为先期接受调解的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了房产证,90起案件全部顺利调解解决。案件有了结果后,小区其他1000余户业主也主动与房地产公司配合解决了问题,化解了纠纷,从而最大程度地防止了矛盾扩大、激化。
据了解,上述案件只是北京市一中院成功调解解决的多起群体性民生案件中的一件。为确保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该院在审理涉民生领域的群体性案件中,多措并举,做细做透当事人工作,上半年审结的群体性民生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9.7%。
为了确保群体性民生案件审理的信息畅通和人员得力,北京市一中院还确立了不同合议庭或承办人办理涉及同一群体性各案件时,信息共通、共享,统一审理思路、统一工作重点、统一调解策略的办案机制,形成群体性民生纠纷调解解决的信息合力。此外,还通过抽调调解高手组成临时合议庭、指派处理过相关当事人其他案件充分获得当事人信赖的法官参加合议庭等方式,充分发挥院内调解解决群体性民生纠纷的人力资源优势,努力营造化解群体性民生纠纷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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