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家里若放着一些设备电器什么的,可千万要小心,别让孩子碰上了。一架打谷机,引来了小朋友的好奇,结果,不懂事的两岁孩子将手伸进滚动的打谷机,被绞伤了。
事情发生在去年11月份,那时晓玲(化名)虚岁6岁,受伤的小铭(化名)虚岁2岁。
11月17日,小铭家来了一帮小朋友,其中就有晓玲,大家在小铭家围墙内的门口埕内玩得好不热闹。这个时候,埕边的一架打谷机吸引了晓婷的注意。她走了过去,踩动了打谷机。在小朋友的眼里,这挺好玩的。年龄最小的小铭根本不懂得这很危险,将左手伸了进去。滚动的打谷机齿轮将小铭的左手死死夹住。小铭疼得大哭。大人赶紧将小铭送到医院治疗。
经检查,小铭的左手掌被打谷机齿轮卷进绞伤,左食指Ⅰ度缺损,左中指末节离断,经住院手术治疗,9天后才出院,为此花去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
事故发生后,晓玲的母亲支付给小铭300元。过后,小铭的家人和晓玲的家人进行多次协商,希望晓玲的家人能多赔点,然而,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协议。当地的村委会也进行调解,但效果不佳。最终,双方只得对簿公堂。2岁的小铭作为原告,将6岁的晓婷及她的父母告到惠安县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等损失。双方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了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晓玲踩动打谷机致小铭手被绞伤,事实清楚,应以认定。晓玲依法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然而,她刚满五周岁(虚岁6岁),系无行为能力人,晓玲的父母是她的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依法应对小铭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小铭系未满两周岁的儿童,他的母亲监护不周,放任他在有农用打谷机的埕内玩,致儿子的左手掌受伤,母亲依法应当自行承担20%%的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小铭遭受的损失计6988余元。晓婷的父母承担80%的责任,需要赔偿5590.5元。晓婷不服,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近日终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这个案件提醒大家,家里若有未成年的小孩,务必将有安全隐患的东西和设备收藏好,千万别让小孩子去玩。同时,父母亲要注意看好小孩,不然出了事故,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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