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福州8月5日消息(记者彭建军通讯员张增田)记者获悉,从即日起到2009年9月底对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对于在2006——2008年度检查连续3年为合格、近3年每年至少完成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30万平方米以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等的评估机构,将给予下年度免予年度检查等鼓励措施。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福建省各设区市评估委从资质审查、市场准入、年检把关、案件查处、信用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中介机构的监管,对有投诉举报的评估机构要进行重点检查。
还将对评估机构从业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有无未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或超资质范围评估行为,是否存在以回扣或签订业务返还协议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评估业务行为,是否以迎合委托方的要求高估低估评估值。
对有迎合委托人需要高估或低估评估值、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提供虚假材料等禁止行为的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福建省评估委、有关评估师注册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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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将对评估机构从业行为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有无未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或超资质范围评估行为,是否存在以回扣或签订业务返还协议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评估业务行为,是否以迎合委托方的要求高估低估评估值。
对有迎合委托人需要高估或低估评估值、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提供虚假材料等禁止行为的评估机构及注册评估师,福建省评估委、有关评估师注册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