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8月11日电(记者张洪河)随着43万元赔偿款日前足额到账,一起涉及河北省青县及周边5县(市、区)的287户农民切身利益的劣质农药坑农案得以圆满执结。这是青县法院继执结同一家公司劣质农药坑农赔偿案后的又一次成功执行。
据了解,2005年6月到7月间,青县及周边5县(市、区)的972户农民因购买湖北一家公司生产的“克百威”农药,导致玉米大面积减产甚至绝收,给广大农户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青县法院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六下湖北调查取证、查询账户、冻结存款,采取先予执行、强制扣划等法律措施,最终使972户农民的96万元损失得到了赔偿。
和972户农民一样,涉及青县及周边5县(市、区)的287户农民在2005年6月到7月,也因施用湖北同一家公司生产的农药造成农作物严重减收或绝收,直接经济损失达43万元。2007年6月5日,他们也拿起法律武器,将农药厂家告上法庭。
受理此案后,青县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审结,2007年8月20日判令湖北这家公司赔偿287户农民各项损失共计43.38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青县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开始了强制执行。
青县法院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执行方案。为了287户农民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下旬,青县法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案件执行中,办案人员几次南下,辗转湖北、湖南、上海、深圳等6省市,行程5000余公里,调查取证,冻结被执行人存款,办案中执行人员通过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析法明理、晓以利害,最终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了赔偿义务,日前,赔偿款足额到位。
青县法院两次成功执行共为1259农户讨回139万元赔偿款。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