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乡住房
城乡住房的恢复重建,要针对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政府补助政策。
对可以修复的住房,要尽快查验鉴定,抓紧维修加固;对需要重建的住房,要科学选址、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抗震设防标准,尽快组织实施。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相结合。
——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满足现代生活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节约用地,保护生态。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规划设计力量,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和施工技术指导。
专栏5
农村居民住房项目 单位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加固 户数(万户) 214.11190.4212.5511.14新建 户数(万户) 328.97 298.49
26.04 4.44
间数(万间) 1315.87 1193.96 104.14 17.77
第二节
城镇居民住房
——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实行维修加固、原址重建和异址新建相结合。
——对一般损坏的住房要进行加固,对倒塌和严重破坏的住房进行新建。
专栏6
城镇居民住房项目 单位 合计 四川 甘肃 陕西加固 面积(万平方米)5807.09 5517.7220.4768.92新建 套数(万套) 85.98 84.29
1.28 0.41新建 面积(万平方米)6620.106490.0398.50 31.57新建 其中廉租房 套数(万套) 8.60 8.43 0.13
0.04新建 其中廉租房面积(万平方米)429.88 421.43 6.40 2.05配套公建(万平方米) 386.90 379.29
5.761.85
——做好与现行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的衔接,重点组织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安排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中央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纳入所在地城镇居民住房重建规划。
——恢复并完善原址重建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异址新建住房原则上应按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商贸网点和公共绿地等。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