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修订后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16日至19日,会同县委学习中心组在该县行政中心常委会议室举行集中学习。
学习会上,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希亮就《学习贯彻监督法,规范和加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这一主题作了中心发言,在家的县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会,并结合会同实际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交流了心得体会。据悉,这是该县县委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监督法。为让新一届县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职,7月29日至30日,会同县组织该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深入学习《代表法》、《监督法》,要求人大代表认真履职,依法监督,为推动会同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多建议、多贡献。
换届以来,会同县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宣传学习《监督法》,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力度,并努力提升监督实效,人大监督工作实现了“五新”:
一是思想认识有新提高。一方面充分认识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法定地位和作用,提高对人大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另一方面,对如何行使监督权有了更深的理解,明确了在行使监督职权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住人大监督的宏观性、间接性这个“尺度”,既不越权,又不失职。
二是制度建设有新突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监督实效,规范常委会工作运作,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去年以来,人大常委会先后修改、制定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执法检查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信访工作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等七项制度。结合以往制定的《机关行政事务制度》以及代表工作的相关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行使职权、推进工作的制度链条,使人大常委会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快车道。
三是监督方式有新改进。按照《监督法》的要求,不断改进监督方式,体现在“三个注重”。第一是注重监督的实效性。更加注重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切实防止问题的发生。第二是注重调查研究。为确保监督工作的质量,我县人大常委会要求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四个保证”,确保把调研的过程变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过程。即保证有充分的调查时间;保证有可行的方案;保证有足够的调查力量;保证调查质量。第是注重督办审议意见的落实。改进办理审议意见、决议决定情况的表决方式。将表决方式由过去的举手表决改为票决,如不满意票超过到会组成人员二分之一的,必须重新办理,并在下次常委会上再报告,直到表决满意为止。改进对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办理情况的报告时间。将“一府两院”办理的报告时间由原来的3个月改为在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后的两个月(即下次常委会),“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成效。去年以来,该县人大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一是充实了机关人员。办公室由原来的2人充实到4人,内司工委、财经委、联工委都配备了2人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常委会聘任了7名特邀通讯员,加强了人大通讯报道。二是提升了政治待遇。常委会积极向县委争取,目前,除司机以外,全体干部都为副科级以上级别。三是提升了干部素质。通过加强学习,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了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人才高地建设,大力培养了一批人大工作的专业人员。
五是监督实效有新进展。常委会更加注重监督实效,确保监督不走形式、不图过场、不摆花架子。我们从全县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入手,准确选题,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强化“一府两院”对决议决定的执行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去年以来,该县选择了公安、工商、教育、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业企业、农机等九个方面作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一府两院”对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能严肃对待、认真落实,效果很好。比如:公安队伍作风问题、处警不及时问题、“两抢一盗”打击不力问题等,通过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有了根本性的好转,群从对公安的满意度大大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梁晖林军陈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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