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8月26日电(记者杨维汉)“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说,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实现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衡量标准。
人民法院要把更加注重司法为民落实到审判工作上,努力实现人民的四个新期待。
王胜俊是在26日于北戴河举行的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上讲这番话的。他强调,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一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新期待。二是实现人民群众对保护自己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的新期待。三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维护自己人身财产安全的新期待。四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的新期待。
王胜俊指出,坚持“三个至上”,人民法院必须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重要政治方向;必须把中国国情作为谋划工作的基本依据;必须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最重要的目标追求;必须把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必须把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组织保证。
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最终要体现在各项审判工作上,体现在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处理上。王胜俊指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必须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必须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必须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必须切实恪守职业道德,必须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必须切实完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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