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足县国利中学及校长吴卫东在办学过程中,因购买土地、修建校舍短缺资金,便以高额利息借款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874万余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大足县法院一审判处大足县国利中学罚金20万元;吴卫东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854万余元。
吴卫东不服,提起上诉。昨日,市一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6月,吴卫东夫妻共同创办了龙岗文化技术学校。2003年3月,龙岗文化技术学校更名为大足县国利中学。因当年国家规范民办学校,国利中学租用原大足林荫酒家闲置房办学,不符合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吴卫东遂决定自筹资金购买土地建设新校舍。为达到筹集资金的目的,吴卫东动员全校教职员工找人借款,承诺按20%的年息支付利息,待学校运转正常后及时归还。至案发时,共向社会公众和单位职工80人吸收资金874.5676万元。记者罗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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