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应当是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应当是能感受到的高效,司法权威应当是被认同的权威。检察权的运行如果没有"阳光"照着,日子久了,容易产生腐败。”“使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检察信息都能畅通无阻地让人民群众知晓,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客观需要。
”今年6月初,履新半年的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院党组会议上通过上述一番话语,揭开了广东省检察系统开始实行“阳光检务”机制的序幕。
检察院对老百姓来说可是一个比较神秘的部门,是否让老百姓了解检察工作的具体程序,使他们对检察院的工作不再感到神秘?实行“阳光检务”,有没有真正把检察工作都放在“阳光”下进行?近日记者带着疑问走进了广东省检察院。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广东省检察院在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二十项内容的同时,结合广东检察工作的实际,通过进一步细化,于今年6月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行阳光检务的决定》,开始在全省检察系统推行系统的“阳光检务”机制,以此来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广东检察机关在“检务公开”方面存在的不足。“首先,应该公开的检务还没有完全公开,有些检察院甚至公开得很少,有的公开了但内容没有及时更新、补充和完善;其次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单一,一些单位仅停留在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上面,没有形成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局面;再次,"检务公开"未能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也不健全。”
记者注意到,在广东省检察院推出的“阳光检务八项举措”中,建立和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列为第一条:逐步设立专门的查询服务窗口,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的查询,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的合法权益。
建立了这一机制,今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需要查询的,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查询人身份经检察机关确认后,可得到一个查询密码,即可进入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案件情况。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群众关注的不仅仅是实体的公正,他们更关注检察机关程序上的公正。”郑红认为,以前老百姓到检察院来了解案件情况,心里可能是不安的,他们不知道该找什么部门,案件到了没有?到了多长时间?到了什么环节?在哪个办案人手里?他们怕问的不得要领,不能得到满意答复。现在要建立的查询机制,老百姓可以自己登录查询系统,案件办理情况一目了然。同时,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也可以督促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办案,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广东推行“阳光检务”的另一项重大变革就是进一步深化申诉案件的听证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对不服不起诉、不抗诉和重信重访案件,逐步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案件当事人将有公开公平申辩机会,也可在此期间提交补充证据和材料。检察人员在制作检察文书时将充分阐明处理的理由和根据,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接受当事人的监督。
“推行"阳光检务"就是要检察系统自觉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郑红说,对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予以公开,让群众监督贯穿于检察执法办案的始终,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记者在采访时还了解到广东省检察系统最近实行了一项重大举措,就是全省检察机关设立“检察开放日”制度,采取“请进来”的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代表到检察机关,以图片资料、多媒体演示、座谈咨询、情况通报、参观等形式,让社会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条件成熟后,他们还将逐步有序向社会开放,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检察机关。
“广东检察机关通过加强检察程序的公开化、透明化,能让群众对检察院和检察工作有更多的了解,消除老百姓的神秘感,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日前,在由广东省检察院召开的征求各民主党派、广东省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意见座谈会上,民进、民盟、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的14位与会代表对“阳光检务”给予了高度认可。
记者了解到了经过两个多月的试行,目前,除了深圳市检察院、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两个试点单位建立了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外,广州、珠海、清远市检察院也在积极探索该机制的具体实行形式;深圳、韶关、河源、中山等市检察院率先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广东省检察院也于7月14日结合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开展了首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通过展示检务,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阳光检务”的推行得到了广东省委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此批示:“加大宣传,以利社会知情监督;抓好落实,争取能有明显成效。”
广东检察系统目前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就是实行“阳光检务”,意味着广东检察机关要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树立监督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的良好形象。这也意味着,广东老百姓今后能更直接地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