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9月13日电 为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日前,青岛市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据介绍,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青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重点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业。
检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本次行动开通了14部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同时青岛市劳动保障局在利津路设立案件专门受理窗口,面对面接受咨询及举报投诉,各区、市也结合自己实际,采取公布信箱、邮箱、办公地址等多种形式接受咨询和举报投诉,确保劳动者维权渠道畅通。对于受理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市及各区(市)将按照管辖分工,通过网络进行迅速分流,并指定主办人员,实行包案到人制度,同时纳入督查程序,定期公布督查情况,直至结案反馈完成为止,确保侵权必查、查实必处,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据悉,对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改正、处罚和处理,对拒不履行处罚和处理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专项检查的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查处结果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对恶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宋学春于文杰)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