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樊曦)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日前表示,三年来,全国省属国有企业大力推动企业法制工作,各地省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总共处理了92000多件各类法律纠纷案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70多亿元。
黄淑和说,近年来,各地省属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在重大经营决策管理上,许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全程参与,避免了决策的法律风险。不少企业新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一批历史遗留案件逐步得到清理和解决。
据了解,在上海、湖南、辽宁、河北、江西、湖北等六个开展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省市,省(市)所属企业通过努力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决策参谋作用,近两年来没有新发生因违法经营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此外,各地省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保证了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合规。自2005年至今,各地省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共参与制定、修改企业规章制度43700多件。
(责任编辑: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