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发展新“路线图”绘就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已于昨日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以及要遵循的重大原则,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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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始终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的大局。在过去的30年里,尽管我国农业、农村有了很大发展,但正如全会所指出的,农村改革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表现为: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因此,当此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必须再次抓住农村改革这个关键环节,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要实现新的目标,关键是规划和构建好农村改革发展的“路线图”。这个“路线图”的要义,在此次全会的公报中已经充分体现出来。按照全会的部署,实现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将依赖于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依赖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依赖于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并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此次全会的目标鼓舞人心,但改革与发展之路从来不会平坦,过往30年的经验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这也意味着,要实现已编制出来的“路线图”,还面临许多困难的挑战,还要避免走一条迂回的道路。
首先,必须把农民增收放在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中考虑,统筹部署农村发展。“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而“增加农民收入”的衡量标准,是农民的劳动力要素、资金要素和土地要素,投入到农业、农村和农村外各个领域时,能够获得与非农群体所拥有要素等同的收益。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建立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市场体系,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部署。
其次,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不合理。就目前农村的情况而言,一是财政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和支持;二是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与支持。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贴,虽未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但能大大降低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成本,对农民生活状况的改善能起到非常实际的作用。
第三,消除妨碍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使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和农村,成为城市居民和第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也就是说,要建设农村,必须繁荣城镇;要振兴农业,必须发展非农产业;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因此,政府需要为这个转变创造条件,打破户籍藩篱,清除政策壁垒,落实农民的国民待遇,建立起城乡协调发展、良性互动的有效体制。
为此,我们需要继续深化农村要素市场的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和资本市场。这是今后农村改革的方向。农村劳动要素的市场化,关键是改革现行人口登记制度,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体制,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利,为构造城乡统一的劳动市场提供条件。农村土地要素的市场化,关键是在稳定农民承包土地的基础上,推动承包土地、农村建设用地以及农民宅基地的有偿流转。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农村的金融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全方位给予农业支持和扶持,需要税收、补贴和各种配套政策,因此,也就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协调、配套发展。
目前农村金融的情况是,融资难、贷款难,结算渠道不畅,资金外流严重,等等。建立一个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除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外,应该在以下几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二是农村的土地可以抵押融资,三要建立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四是国家要对银行给予农业和农村的贷款,在降低税率、财政贴息、分配呆坏账准备金等方面进行支持,五是让民间金融合法化。
总之,“三农”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涉及到中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我们要面对的也几乎是整个社会结构重建的系统工程。十七届三中全会为农村改革发展绘制出了“路线图”,对农村自身的改革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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