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昆明市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力推进以“城中村”改造、拆临拆违拆迁、滇池流域35条河道截污导流、滇池流域及安宁市地下水清理整顿、高污染燃料禁燃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因这些工作不同程度涉及在昆的省属各部门,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昆明市近期实施的一系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举措。
通知明确指出,刻意抵制、干扰、阻挠“城中村”改造等一系列昆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被问责和处理。
不得干扰城中村改造 通知要求,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涉及到的有关单位、企业要顾全大局,对改造工作给予理解和积极支持、配合。涉及本单位公职人员不配合的,单位要帮助昆明市做好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拆迁工作,不得抵制、干扰、阻挠。
此外,有关单位的临时、违章建筑要按照昆明市拆除通知书的要求,尽快予以拆除;要严格执行《昆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自觉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要积极支持配合昆明市做好滇池流域污染企业的核查统计和重点监控等相关工作;要积极支持昆明市的地下水整顿工作,妥善做好地下水封停封填工作,保护好昆明的地下水环境。
刻意阻挠者将被问责 据了解,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将跟踪支持推进昆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少数不顾全大局、片面强调本单位或个人利益,刻意抵制、干扰、阻挠昆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加大问责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理。(记者黄莺)(来源:春城晚报)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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