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10月21日电(朱虹、高暄)今天上午,“新类型案件诉讼与构建和谐社会(天津)论坛”在天津举行,论坛总结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民法院审判新型案件的经验,探讨新类型案件审判中的诸多理论与实务问题,为人民法院今后审理好新类型案件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来自海南、云南、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和国内部分法学界专家、学者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致辞,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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