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煤价上涨,即将到来的采暖季对很多城市来讲,注定不轻松,目前已经有多个城市传出将上调供暖价格的消息。
成本上涨导致热费上调,对此多数百姓表示理解,但成本上涨不应由消费者独自承担,供热企业和政府也应共同分担。
每年的10月20日,是哈尔滨市供热开始的日子。然而受煤价上涨、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哈尔滨市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不足40%,是哈市有史以来储煤率最低的一年。而据黑龙江省有关部门近日的调查显示,全省供热企业储煤率平均仅为25%,远远低于往年同期70%的标准。
黑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供热价格。15日,哈市物价部门主持了由33名各界代表参加的实行煤热价格联动听证会。19日,供热价格上调幅度确定,居民住宅每平方米上调5.8元,非居民住宅上调7.14元。
燃煤成本每平方米涨了8.92元 听证会上,哈市城市供热协会副会长、哈物业供热集团锅炉供暖公司总经理程德和在代表供热企业作涨价申请发言时,建议煤热价格联动标准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上涨9.22元。
程德和表示,供热成本剧增,导致现行热价与成本严重倒挂,供热企业根本无力承受。2005年,哈市调整热价测算时,燃煤价格是按到煤场340元/吨测算的,而目前燃煤到场价格为536元/吨,每吨上涨了196元,涨幅超过57%。按测算每平方米供热面积耗煤量52.26公斤,仅燃料费上涨一项就导致每平方米供热使用面积增加成本10.24元。
“实施煤热价格联动是确保供热企业生产安全稳定的需要。”程德和说,目前,呼兰区、松北区、道里区、南岗区等区域已有20余处供热锅炉房存在弃烧弃管的苗头。“供热企业资金不足,将会影响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城市居民冬季正常生活。”
听证会上,哈尔滨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公布了《哈尔滨市供热企业燃煤成本监审报告》。《报告》指出,今年哈市区域和分散锅炉供热燃煤定价单位成本为26.69元/平方米(使用面积),同2006年热费调整时相比,上涨8.92元。
压力不能全部转嫁给消费者 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各界代表普遍对热费上涨表示理解。但他们强调,涨价幅度一定要适度,充分考虑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退休职工代表陈羽然说,自己的丈夫下岗,孩子在上学,上有父母,自己每月仅1000多元退休工资,刚够吃饭。而单位仅给自己报销热费45%,再涨价就交不起了。哈尔滨锁厂工人宗彦杰说,政府有困难大家理解,但热费涨价还是应该考虑大家的承受能力,燃煤上涨的价格不该全部转嫁到百姓身上。
哈市民政局低保局副局长冯毅民表示,目前,哈市有一部分未纳入低保的低保边缘人,他们的月收入在300—360元之间。“政府应该考虑对这部分低保边缘人的热费进行合理补贴,确定政府、企业、百姓三方应该合理承担热费上涨部分的比例。”
热费价格调整涉及政府、供热企业和用户三方,很多与会代表认为,热费上涨的压力应该由三方共同承担,政府和企业应该更有作为。
黑龙江兴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芳说,哈尔滨市煤热价格联动文件中规定,供热企业应该消化煤炭上涨带来的热费增加比例为10%—30%,供热企业不能仅消化最低限的10%。
哈市政协委员李振昌认为,热费由原材料、税金和利润组成,建议政府切实拿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让热费价格的调整幅度小一些。同时,要和热费涨价同步出台热费补贴政策,减轻百姓的热费支出负担。
也有供热企业代表表示,供热企业自身也要抓好节能减排,靠内部挖潜缓解经营压力。
成本上涨由政府企业用户共担 19日哈尔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冬明春供热价格上调幅度。今天公布的涨幅比听证会时企业申请的涨幅有所下降。
哈尔滨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常务副局长张国贤说,政府出台的这个标准,是按照供热成本上升,由政府、供热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而考虑的,同时吸收采纳供热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次制定煤热联动价格要求供热企业自身消化煤价上涨因素20%,即每平方米要消化1.78元,这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上调7.14元,居民住宅的热价由政府财政按煤价上涨因素的15%,即1.34元补贴给供热企业,然后每平方米上调5.8元。同时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进行补贴。(记者 曹红涛)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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