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吴亚东“孩子,是天真、无知和冲动让你走上了被告席,你一定要吸取教训,相信你的未来依然灿烂美好。”这是今天记者在新疆奇台县人民检察院一份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书上看到的一段话。该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点,把饱含深深教诲和殷殷希望的“检察官对你说”写进起诉书。
据介绍,这种“温馨起诉书”在检察机关实属创新。
据奇台县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办主任谢宗丽介绍,该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被告人多为初犯和偶犯,他们处在青春期叛逆阶段,不喜欢与父母、老师交流,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竟不知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检察官在感到惋惜的同时,深切感受到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责任重大,于是萌生了写“温馨起诉书”的想法并付诸行动。
今年9月的一天,未成年人赵某与石某在酒吧发生争执,随后,两人各找一帮朋友引发群殴事件,一些参与人员被打成重伤。奇台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案的未成年人赵某、石某等进行细致的感化教育。在讯问过程中,检察机关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到场,共同进行温情劝导;赵某等人在押后,检察机关及时向看守所提出建议对其分别关押,避免受到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不良影响。此外,检察官还在起诉书的最后增加了“检察官对你说”,纠正石某等人的错误认识,激励其改过自新:“你们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触犯了刑律,你们也成为了被告人,要坐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你们还很年轻,今后的人生道路还很长,你们一定要吸取此次教训,平时多与父母沟通,多听听父母的意见,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早日醒悟,浪子回头金不换,请你们不忘父母的期望和自己的责任,发挥你的特长,靠自己的劳动创造属于你们自己的美好人生。”
庭审中,当听到检察官宣读起诉书中这一番发自肺腑的谆谆教导时,石某等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达了端正认识、真诚改过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