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482名硕博诉万方论文侵权案法院建议中信所整改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石岩)482名硕博诉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论文侵权案一审落槌后近日又有新进展。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日前就该案中暴露出的问题分别向科技部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采取相关整改措施。
朝阳法院表示,中信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学位论文收藏单位,负责收藏各学位授予单位寄送的论文并供各单位查阅。中信所利用所收藏的论文开发数据库并对外提供,方便了论文的查阅,并有利于促进文化成果的承继和传播。但是,在482名硕博士论文侵权案的审理过程中,该院发现,中信所对涉案论文的使用已超出了保管论文并供各单位查阅使用的范畴,已构成商业性使用。在482起案件中,有364起中信所并未获得作者的授权,有的甚至没有与作者所在学校签订论文使用协议。
法院表示,尽管中信所在482名硕博士论文侵权案中未被列为被告,但是作为数据库的委托开发单位和学位论文的提供者,仍存在涉诉可能。同时法院指出,482案判决后,仍存在继续出现大规模诉讼的可能。
针对在论文使用和数据库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朝阳法院表示,为从根源上防止诉讼纷争,尊重著作权,保证学位论文数据库的规范运营,建议中信所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尽快对学位论文数据库中收录的论文进行梳理,对尚未获得作者授权的论文补充授权或停止对外许可使用行为。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建立论文分类管理制度,对各学位授予单位寄送的仅供收藏的论文和基于共建学位论文数据库协议提交的论文进行分库、分类管理;建立论文著作权审查机制,确保录入学位论文数据库中的论文获得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三、理顺与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合同关系,要求其在征得论文作者授权时,就论文的使用方式和转授权情况予以明示和告知,或直接与作者联系从作者处获得相关授权。
鉴于中信所系科技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法院同时向科技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其加强对中信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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