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公安机关在信访工作中实施“深化四个认识,落实五个一批,明确六个责任”的“四五六”工程,实现了信访工作的良性循环。2005年以来,河南赴省进京信访总量稳中有降,缠访闹访、集体信访逐年减少,信访工作正在发生“从治标还账到标本兼治直至源头治本的根本性转变”。
深化四个认识:一是把信访工作作为警民和谐关系的“连心桥”,通过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改进群众工作,有效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二是把信访工作作为规范执法的“手术台”,通过分析信访形势和剖析信访个案,找准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三是把信访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警戒哨”,在加强信访工作中,及时发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四是把信访工作作为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减压阀”,引导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合理反映问题,减少网络等媒体不良炒作的发生。
落实五个一批:一是尽快办结一批中央政法委等上级部门交办的未结案件。二是交办一批信访案件,逐一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并停访息诉。三是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排查一批矛盾纠纷隐患以及可能引发群众信访的苗头问题,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四是切实把信访苗头问题化解在基层,努力减少越级访的发生,争创无越级访县(市、区)公安机关。五是追究一批因过错执法引发信访案件的当事人的责任,坚决遏制新信访案件的形成。
明确六个责任:一是明确厅局长的领导责任,坚持亲自接访、亲自研究解决信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信访部门的组织协调、交办督办责任。三是明确各警种、各部门的源头预防责任,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明确法制部门的执法质量监督和执法过错认定责任。五是明确政工部门的牵头教育培训责任,要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六是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问责责任,凡发生违法违纪和执法过错的,坚决实行责任追究。(苏银海)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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