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金明大/安徽涡阳报道
涡阳“34辆车”难题
因为保护30辆黑车、收费18万元,涡阳县客运办主任刘汉富受到了涡阳县纪委的处分
丁继胜至今没有领到2008年的燃油补贴。
今年35岁的丁继胜是安徽省涡阳县的一名出租车司机,从事出租车运营近10年了。2006年国家开始实行燃油补贴政策以来,他连续两年都领到了出租车燃油补贴。
可是到了2008年,丁继胜却没有接到领取燃油补贴的通知,而同城其他车主早在七月份就领到了6005元的燃油补贴。他到城建委下属的涡阳县客运办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哪有你们的燃油补贴,你们的运营证根本不管使!”
其实,不仅仅是丁继胜,在涡阳县还有30名出租车运营者都有类似遭遇。而出租车运营者利益受到影响的背后,是当地政府两个部门之间的角力。
领不到的燃油补贴
涡阳县福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理于峰告诉《望东方周刊》,2006年、2007年他们公司的13辆车都顺利地领到了燃油补贴,惟独今年,他们的燃油补贴却不翼而飞了。
对此,涡阳县客运办业务股股长罗耐向本刊记者解释,涡阳县客运办2008年共从上级财政接到387辆出租车的燃油补贴资金,并于7月份全部发放完毕。其中,由于这30辆车不符合“合法运营”的补贴条件,所以没有对其发放,涡阳县客运办就把这30辆车的补贴资金发给了“其他出租车”。
罗耐同时承认,这部分“其他出租车”,并非规范的出租车,而是仅仅有涡阳县客运办颁发的“临时运营证件”,有效期一年。
本刊记者提出,如果有人以“临时运营证件”领取了燃油补贴之后不再运营、恶意套取燃油补贴怎么办?
罗耐回答,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谁也不会再去追究(退钱)。”
据了解,这些领取了燃油补贴的30辆“其他出租车”,分别属于迅达公司、福利公司、金桥公司和六队公司,他们持有的“临时运营证件”都是涡阳县客运办于2008年颁发的,他们为此向涡阳县客运办缴纳了每辆车6000元的费用。
而据部分司机反映,很多“临时运营证件”车明明是2008年六七月份办的,却被涡阳县客运办写成“2008年1月1日”,并且,他们也没有全额拿到这些燃油补贴,而是“出租车公司领一半,客运办留一半”。
“有证”却不能上路
据了解,这30辆车之所以同时没有领到2008年的燃油补贴,是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的背景---都属于“34辆车”。
在涡阳县出租车界,“34辆车”有着特殊的含义,它指的是一个特定的群体。
据涡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以下简称涡阳县运管所)所长侯保义介绍,数年前,涡阳县城共有387辆出租车,其中,涡阳县交通局许可的34辆,涡阳县城建委许可的353辆。
后来,涡阳县城区出租车管理权被县政府确权给涡阳县城建委,交通局原来批准的34辆车也被移交给城建委管理。
然而,此后,由交通局移交给城建委的“34辆车”却陷入了尴尬境地:他们原来由交通局批准的证件不被城建委认可,如果要运营,就要重新交钱办理城建委的营运证,否则将以“非法运营”被罚款,“34辆车”问题由此产生。
“在交通局还是合法的,移交给城建委后就成了不合法的?!”车主们义愤填膺。
于是,到城建委、交通局进行交涉,到县政府反映情况,到上级机关进行上访,向有关部门写信举报……成了“34辆车”车主的共同选择。
作为“34辆车”之一,丁继胜的车也被禁止上路运营。但为了一家人的生计,他不得不在晚上偷偷运营。后来,他被城建委下属的涡阳县客运办查到,车被拖到了停车场。
他与客运办交涉,并三次将对方诉至法院,“我认为我的证是合法的,不应该再交钱办新证。”
丁继胜透露,由于自己的坚持,对方每次都通过中间人“沟通”,要求他撤诉,并答应不再查他,他可以照常运营。于是,他就撤了诉,继续自己的营运。
丁继胜告诉本刊记者,他每次被查车、打官司、车放在停车场都没有花一分钱,“还是他们理亏,如果我是非法的,他们为何不罚我款?在停车场停了一个月为何不让我交停车费?”
虽然同属“34辆车”,其他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涡阳县福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理于峰的13辆车至今被禁止上路,他一直在举报反映,如今车也没了,人也散了,原本人高马大的他已是身心疲惫、满面沧桑。
另外几位车主则不得不卖掉爱车外出打工。
管理权之争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涡阳县“34辆车”问题的背后,其实是两个部门的出租车管理权之争。
在国内其他地方,出租车管理权都属于交通部门,而在涡阳县,如今却属于城建部门,涡阳县交通局局长梁峰笑着告诉本刊记者:“涡阳比较特殊……”
涡阳县运管所所长侯保义介绍,涡阳县出租客运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是由一些社会车辆自发形成的,交通部门按照职责对这些车辆进行了行业监管。
1995年9月19日,涡阳县政府出台了《涡阳县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县交通局是全县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行政管理机关”,交通局就依此对全县出租汽车进行管理。
而后,1998年12月30日,涡阳县政府再次出台《涡阳县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明确“涡阳县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
由于涡阳县政府两个文件分别规定的是“全县出租车”和“城市出租车”的管理权,于是就造成了涡阳县出租车管理权被分割的局面:城区为城建委管理,其余为交通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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