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国有资产,“几乎白送了”
张良欣对记者讲,北门片区拆迁涉及到24个机关单位与企业,涉及到大量国有资产的拆迁与处分,“把话讲得直一些,县政府把大量国有资产几乎白送了!”
在这个片区里,拆迁最早的单位是——县国土局。
“国土局档案综合楼1300平方米,2003年底交付尚未使用,就被扩大拆迁,且评估不实,财政结账86万元,煌歌公司只给评估了74万元。”徐建懋提供的另一份材料里还有这样一段表述。
“其实县粮食局、就业局、城关粮库、幸福小学等单位也是被以极低的价格拆迁的”。不仅徐建懋如是说,县里的好几个不敢公开身份的干部也是这样向记者介绍的。
对于县粮食局拆迁的问题,徐建懋提供的一份材料上是这样写的:“2003年,粮食局地块与达县银河房地产公司协议价600万元,县上却不准卖,要求以82万元左右的价格强制卖给煌歌公司。为此,粮食局职工和银河房地产公司曾找过县上相关领导,均被制止。”
记者曾前往粮食局核实,被告知,“不知道,是前任局长经手的事情”。记者数次联系被传言“因此调整到其他单位的”原局长王长全,接通电话后王称:“不知道”,然后再也不接记者电话。
在这个区域里,有一家单位的拆迁显得“十分艰难”,那是同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大竹县永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该公司董事长秦宪福介绍,2001年,县法院拍卖原来属于酱油厂的地盘时,大竹县永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得这块不到5亩的地盘。2003年这个地块也被划入了煌歌公司拆迁的范围。据县拆迁办的知情人介绍,两家都是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内行,一开始永固公司便不肯示弱,自己找了一家成都的评估公司评估,结果评估资产价格是960多万元,而煌歌公司请的评估公司的评估价仅为300多万元。
双方谈了一年多,也没有结果。“最后县里的一位领导出面给永固做了不下8次工作,逼得人家永固按600多万元卖了。”秦宪福告诉记者“是这样的,去年达成的协议,卖给他们了。”
但是作为国有资产的幸福小学远没有私人企业永固公司幸运。幸福小学原校长周小芳告诉记者,学校被拆迁的面积达8.53亩,从2006年初拆迁谈判了两年多。一开始,他们评估的价格仅仅是253万元,太亏了,我们不答应。为此县里还专门召开了两次关于幸福小学拆迁安置问题的会议,形成了两份会议纪要。2007年,对方又出了一份评估报告,价格变成273万元,我们也没有答应。他们提出再给学校赞助100万元,也就是373万元,我们还是不答应,太亏了!我不想做幸福小学的罪人!但是,就在谈判价格已经谈到500万元时,教育局却突然给我通知,让我“下课”,通知我的时间是2007年8月12日。
周小芳说,我走了不到一个月,煌歌公司只用了200万元就把事情搞定了。而当时我连500万元都没有答应的。
许多人告诉记者,不仅很多机关单位的大量国有资产被贱卖,连同大竹县监管国有资产的部门——县国资办的五间门市也存在被贱卖的问题。为此记者多次前往县国资办求证调查。国资办的一位领导告诉记者:“说假话良心上交待不过去,说真话又不敢!一家人还在这里。”
他还告诉记者,此前他已经被县里打了招呼,不让接待任何记者。
“不仅白送土地,还要赔上嫁妆”
“其实此次拆迁改造中最为严重的不是老百姓的个人房产被剥夺式强拆,也不是大量国有集体资产被廉价处分,而是巨大的国有土地被开发商空手套走!”
县国土地局的徐建懋指着地图对记者讲:“县城最中心的200亩土地几乎是白送了,而且还赔上了嫁妆。”
大竹县是否将城中心最繁华的地块白送了呢?
其一,“土地几乎是白送了”
2003年9月29日,大竹县将北门片区191.3145亩土地,以起始价1.8亿元竞拍,“仅仅三个回合,只加了80万元”,土地便被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
之后,县土地局即与该公司签署了一系列文书。记者发现,1.808亿元土地出让金,其实并未完全进入政府账户,而是一开始就被“规定”给了开发商:一、返给开发商拆迁费16008.56万元;二、返给开发商基础设施建设费1500万元。即“扣除返还费用后国土资源局实收571.44万元(其中:政府土地纯收益221.44万元;土地征地费用35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此地块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并未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煌歌公司实际上只向政府支付了571.44万元,其余应首先缴纳的1.75亿元,实际并未缴纳。
大竹县拍卖近两百亩城市中心土地,最终政府的纯收益仅仅221.44万元。
徐建懋在给记者的一份材料中写道:“在拍卖的191亩土地中,有农村集体土地58亩,至今未付安置补偿等各项费用。若将拍卖所得571.44万元进行补偿结付,国土局还要倒贴一砣。如果按照当时征用菜地的价格每亩至少在14至15万元。也就意味着,国土局尚欠农民的870万元。如此算来,国土局出让这块土地实际上不仅没得到一分钱,还要倒贴进去数百万元。”
其二,“再送土地”
2003年11月21日,大竹县人民政府为煌歌公司做出了“竹府土函(2003)252号”文件:“同意因规划调整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给煌歌公司。4天后,大竹县国土局即与该公司签署了一份“增补国有土地出让”的合同,给煌歌公司增补国有土地总面积11.31亩。
此后,徐建懋发现这是一起“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他在给“尊敬的中共党组织”写好一份《遗书》后便走上了举报之路。
2004年7月16日,大竹县人民政府为煌歌公司做出了“竹府土函(2004)117号”通知,称:“大竹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你公司关于大竹县2003-拍-07号地块土地登记申请时,没有严格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政府在补充11.31亩国有土地供地中违背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予纠正。”“收回竹府土函(2003)252号文中(三)、(四)条批复给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11.31亩。”
“如果这期违规问题不能得到纠正,开发商又要上演一次空手套白狼!”徐建懋称。
此次增补土地的出让金是71.28万元,合同上写着“全部为政府土地的纯收益,根据大竹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决定全部出让金71.28万元作为政府投入,全部交由开发商建设小游园。”
徐建懋说,如果是合法出让,按拍卖价测算,这11.31亩至少也值1017.9万元,怎么仅仅71.28万元协议出让给开发商呢,而且最后还分文不收?
徐提供给记者的相关材料里还写道:擅自修改总体规划。07地块拍卖后,先后五次修改图纸达100多张,使土地面积从191亩增至205亩(把国土局职工住宅楼和局新修的档案楼又搭进去)。
2003年10月17日,大竹县建设局“关于《关于对大竹县2003-拍-07号地块红线用地适当调整的紧急函》的复函”中决定将小游园地盘、农业银行所属规划用地、原东大街后院用地、国土局住宅楼、档案楼规划用地纳入煌歌公司整体商业开发。
还有一份文件上写着“增加开发范围,在原定红线外,将县总工会住宅及饮料厂部分用地纳入东段开发范围。”
……
徐建懋告诉记者,省国土局执法局虽然也介入此事,但最终也不了了之。
其三,农贸公司的土地
2003年10月29日,大竹县建设局为农贸公司的土地去向专门发文称:“为有利于旧城改造,使北门片区的改造更完善,现对2003-拍-07号地块用地作如下调整:原农贸公司所属部分用地纳入整体开发。”
11月25日,大竹县国土局与煌歌公司签署了一份“增补国有土地出让”的合同,给煌歌公司增补国有土地总面积11.31亩。其中包括“农贸公司背后土地面积550平方米;农贸公司土地面积1120.1平方米。”
此项政府决定在徐建懋举报后被大竹县人民政府自己于2004年7月废止。
但是,一年后,也就是2005年9月21日大竹县人民政府出笼了一个《关于农贸公司住宅楼搬迁的会议纪要》。纪要称:煌歌公司在北门粮店地块平基开挖过程中,由于放坡系数不够,导致土方滑移开裂,影响农贸公司住宅楼的安全,为尽快排除危险,确保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该住宅楼的住户必须尽快搬出,并由煌歌公司统一开发。
这样,农贸公司的土地最终进入了煌歌公司的手里。
其四,县城中心的小游园变成了“煌歌大厦”
大竹县城中心有一个小游乐园,是县城老百姓“耍的地方”。2003年9月,大竹县政府公开拍卖的2003-拍-07号地块位于北门至小游园之间,并未包括小游园在内。
煌歌公司在得到整个2003-拍-07号地块后不到一个月,即10月23日,大竹县政府出台了第57期《会议纪要》,纪要称:“会议同意四川煌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2003-拍-07号中的土地置换小游园2880平方米的土地。并由煌歌高规格新修建占地不小于3200平方米的市政公益设施。”
记者看到,原来小游园所在地已经变成了高21层的“煌歌大厦”,煌歌公司就在这栋楼上办公,其售房部原来一直也在这里。售楼小姐告诉记者,这栋被称为“地王大厦”的房子及商铺大部分已经卖完了。
而一路之隔的“煌歌广场”上到处矗立着该公司的广告牌,靠北的地方有一个新修的煌歌售楼中心。傍晚时分,无处可去的市民聚集在“煌歌广场”上,聆听着煌歌的售楼广告。
煌歌公司不给记者提供拆迁中的任何一份协议与合同。针对大竹县北门片区旧城改造开发中出现的一系列土地问题,记者到国土主管部门县国土局采访核实。在竭力追问下,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谢继华称,这是前任局长张显才手上经办的事情,现任局长不好说。谢接着说,张显才退休了,两年前也是因为这个事情受了一些影响,主要是引咎辞职。
当记者问到此案的相关材料是否可以查阅时,他告诉记者几年前这个地块的材料全部被达州市检察院拿走了。记者看到了一份署名王海清的借条:“今借到大竹县国土资源局2003拍07地块出让资料一套。”日期是“2004年9月23日”。
就此记者找到了当年前往大竹县国土局“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达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察处处长魏川,魏告诉记者:“档案还在我们这里,这个问题我不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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